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参数等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合计(元) |
1 | 职工餐厅燃气灶 | 详见附件1 | 1 | 批 | 1195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投标方须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燃气灶具的销售、安装相关业务,具备开展本项目的合法主体资格。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时进行电话咨询,并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完毕后盖章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fyhqwzk@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17:00。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场必须准备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响应文件内附报价表、供应商资质、产品证明文件等,胶装成册,现场自带纸笔。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nmgfy.com/index.aspx)进行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五、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11日 上午 9:00
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幼儿园二楼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发起部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李玉泽
联系电话:15034960999
邮箱:fyhqwzk@163.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路1号
附件: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职工餐厅燃气灶采购项目清单.xls
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职工餐厅燃气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