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nmgfyylbxb-20250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要求 | 品目预算金额(元) |
1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000.00 |
二、成交情况:
2025年12月9日医院召开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服务项目采购遴选会议,参加投标的三家供应商,分别为:北京青旅鼎盛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政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卓梵医疗机构管理有限公司。会议严格按照医院招标采购要求进行遴选,最终根据评委打分遴选出北京青旅鼎盛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包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品目预算金额(元) |
1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服务项目 | 北京青旅鼎盛科技有限公司 | 193,000.00 |
三、说明
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2日
2、供应商对遴选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可以在2025年12月12日前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保险部提出质疑。
3、质疑及投诉电话:0471-3451182
4、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或投诉书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医院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nmgfy.com)进行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12月09日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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