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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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工作顺延至2023年上半年进行。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

2021年度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通过“内蒙古医学科技奖评审系统”推荐,网址:http://nmkjj.wsglw.net,或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官网(http://nmgyxh.wsglw.net)“科技奖评审”栏—“管理系统入口”—“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系统”进行推荐(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2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相关表格均可登录自治区医学会官网查询并下载)。

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用户名申请表(详情见附件4)发送至科研部邮箱:fykyb8012@163.com。

二、申报时间

(一)评审系统开通时间。2023年3月22日00:00至4月17日24:00。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结题,并在近三年完成,且与该项目相关论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表。不接受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接受连续两年落选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的项目。

 (二)材料上传及报送要求。按照《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说明》(附件1),真实、完整、准确的在评审系统上填写相关推荐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推荐材料及内容,做好推荐相关工作。申报材料通过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查后,申报人登录“内蒙古医学科技奖评审系统”下载推荐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为原件(原件中《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须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并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项目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加盖推荐单位印章),一同交至科研部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为了避免泄露课题主要完成人及相关人员的信息,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进行,除原件外,复印件中涉及主要完成人及相关人员姓名和信息的内容(包括发表论文的作者、完成人单位、盖章等)全部覆盖打印。

 

   

附件:l. 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说明附件1.docx

         2.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评审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科技奖评审系统操作说明.docx

         3.2021年度科技奖推荐项目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附件3.xls

         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申请账号汇总表附件4 申请账号汇总表.xls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研部

              2023年3月24日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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