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委托开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函》(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附件2)。
二、验收方式
原则上以会议评审结合现场答辩的形式开展。
三、项目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以下材料清单编制材料,并按照如下顺序装订。
1、验收申请表(附件3)
2、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3、验收信息表(附件4)
4、成果统计表(附件5)
5、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附件6)
6、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附件7)
7、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8)
8、财务验收决算报告(附件9),同时须附财政资金支出明细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9、项目验收意见书(附件10)
10、取得专利、软件、论文、专著、标准、规范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有关软件、材料、产品测试或检验报告及用户使用证明、技术转让和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12、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
13、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14、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15、项目执行过程中调整审批文件和调整预算的会议纪要
四、结题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验收相关材料,完成后报送科研部;
2、材料数量: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份按照清单顺序装订,电子版按顺序打包发科研部邮箱fykyb317@163.com。
3、报送时间:2020年5月8日前交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委托开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函.pdf
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清单.xlsx
附件3: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4:验收信息表.doc
附件5:成果统计表.doc
附件6:项目工作总结报告.doc
附件7:项目技术总结报告.doc
附件8: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9:财务验收决算报告.doc
附件10:项目验收意见书.doc
附件11:自治区科技计划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doc
科研部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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